一、财政部:前三季度房产税收入3118亿元,同比增长19.9%。
10月25日,财政部公布2024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。1~9月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059亿元,同比下降2.2%。其中,全国税收收入131715亿元,同比下降5.3%;非税收入31344亿元,同比增长13.5%。分中央和地方看,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710亿元,同比下降5.5%;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1349亿元,同比增长0.6%。
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,契税3951亿元,同比下降12%;房产税3118亿元,同比增长19.9%;城镇土地使用税1710亿元,同比增长10.5%;土地增值税4000亿元,同比下降7.8%;耕地占用税1078亿元,同比增长21.5%。
二、广东佛山: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,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。
措施提出,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、南海区桂城街道、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,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。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。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。结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、区域人口变化,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。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,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%;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,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三、广东惠州放开“购房落户”政策。
10月25日,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。在惠州市现行户口登记、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,进一步拓宽惠州市落户渠道,即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,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可以随迁。
四、山东东营:取消新房网签合同备案撤销限制,购房人与房企协商一致可解除备案。
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。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两个阶段缴纳,即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50%,在竣工验收前缴纳其余50%。
推动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。在继续实施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,对通过出售二手住房购买新房的给予购买房屋成交价格0.5%的财政补贴。
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。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,如非首套房,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。
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由按城市认定调整为按县区认定,全面放宽“商转公”业务办理范围,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时间限制,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省内购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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